(二O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宝府办〔2014〕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精简文件会议简报的通知》(沪府办〔2013〕47号文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普发类公文实行网上发送的通知》的精神,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今年9月起在动员培训会后,在本区政府系统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深入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简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积极推进、循序渐进、分类改进、齐头并进”的思路,充分依托、合理运用电子政务手段,以“文、会、报”业务为核心,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推动日常政务网上办理和无纸化传输,努力形成无纸化、数字化、集约化的工作模式,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文件无纸化
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各类公文、会议纪要、抄告单,除密件外,全部采用电子方式发送。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委办局上报的阅件(各类报告以及抄送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必须通过区协同办公系统报送,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电子化接收。各单位上报的请示类公文仍采取纸质文件流转。
(二)推进会议无纸化
推行区政府常务会议电子化,通过会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议题征集、会议计划安排、会议通知下发、会议材料上报、出席人员名单反馈。会议召开时,将不再统一下发纸质材料。区政府办公室提前一天将相关电子版会议材料供参会单位网上下载,各参会单位自行打印。
全区性大会(包括区政府季度扩大会议、各条线全区性大会)一般不发放纸质材料,会前通过电子方式提供会议材料下载。
所有下发的会议通知,凡是已连通区协同办公系统的,一律采用电子方式发放,不再印发纸质通知。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委办局反馈出席情况时,也相应采用电子方式。
(三)推进简报无纸化
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委办局上报的简报,原则上只能保留1种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报送必须采用电子方式,并明确参阅范围,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接收。上报的纸质简报不再受理。简报内容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专报作为简报的一种,按照简报方式执行,领导有要求或紧急重大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的简报包括专报,一律通过区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报送,需要下发的简报,统一采用电子方式发送。
(四)推进其他业务无纸化
继续推进区政府督查、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应急等工作的无纸化应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纸化办公推进工作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委办局应高度重视,并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专人专岗,确保无纸化办公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保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各项规定,有效保障无纸化运行中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坚决杜绝和防范泄密情况发生。
(三)加强经验积累。发现无纸化办公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或提出建议,以便完善方案、改进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不足并完善整改,确保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精简文件会议简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