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关于申请设立罗店水位站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请示》(宝水务〔20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划定罗店水位站保护范围。其中河段保护范围:沿河方向为基本水尺断面上游450米至下游500米,垂直河道方向分别至河道两岸管理范围;设施保护范围:雨量观测场四周10米。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关于申请设立罗店水位站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请示》(宝水务〔20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划定罗店水位站保护范围。其中河段保护范围:沿河方向为基本水尺断面上游450米至下游500米,垂直河道方向分别至河道两岸管理范围;设施保护范围:雨量观测场四周10米。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