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公司: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科学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加快“高境科创小镇”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招商资源统筹使用力度的精神,参照宝山区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结合高境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统筹高境镇招商资源的实施意见》、《高境科创小镇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高境科创小镇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7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关于统筹高境镇招商资源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高境科创小镇建设,突破土地资源、产业资源的瓶颈,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招商资源统筹使用力度的要求,营造更为优良的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高境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区镇协同、公司联动、优势互补、开放共享”为导向,以推动招商资源集约优化为核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和区镇两级统筹调控职能,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项目准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建立资源统筹、高效配置、产城融合、协同发展的科创小镇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原则。积极培育引进符合高境转型与发展方向的产业、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把各类优质资源聚焦到重大产业项目上,提升产业能级,提高产出水平。
(二)统筹资源、拓宽纵深原则。结合产业特点,充分运用宝山区区域纵深优势,提高区域统筹能力,发挥区位优势和招商作用,将好的项目和资源引入宝山,运用全区区域统筹政策,推动自身发展。
(三)优化环境、分类管理原则。加强以商招商、合作招商、招建联动,按照项目类别和规模能级,以高境镇产业准入正面、负面清单,实施分层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招商机制
以高境镇经济发展区管委会为平台。负责统筹推进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瓶颈问题。设立镇投促中心,负责开展本区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资源统筹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高境经济发展区公司作为招商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会同高境镇资产公司、高境镇商业公司等镇级招商引资平台,服务于各类企业及招商服务平台。
(二)统筹规划布局
制定完善科创小镇产业规划。根据高境镇已是建成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创小镇的建设发展定位,完善产业规划,明确空间总量、产业类型和功能定位,加强产业规划与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效衔接。按照科创小镇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对于确需优化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参数等控详规划指标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设施的配置。同时着力于开发运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后续发展增添后劲。
(三)统筹资源要素
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区域统筹招商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各类招商信息、招商资源、重点企业、招商人员进行综合管理。建立招商资源数据库,对于可利用和开发的土地、厂房、楼宇等资源信息,纳入级统筹招商资源信息库统一管理并实时更新,动态跟踪工业用地、厂房、楼宇等资源的产出效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由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联络,相关公司协调推进,及时推进项目开展。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对于企业纳税等情况进行一门式服务受理,其中实现信息汇聚、信息对称和信息共享。对于重点企业以及潜力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对于企业税收出现异动情况的由各镇级公司及时予以跟踪,提供相应服务。
(四)统筹准入评估
严格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参照区有关职能部门确定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产业负面清单,制定高境科创小镇的产业正面负面清单。根据高境镇地域特点,对于新引入的工业项目,采取项目准入评估的办法,由镇投资促进中心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参照区项目评估准入办法,明确评估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推动优势企业和项目导入。对于租赁集体土地的公司,其引进落地项目须符合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在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出让、厂房出租、存量工业用地转性、存量资源转型等方面,对拟引进和转型的产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严格项目准入。
(五)统筹政策服务
完善统筹政策。由开发区管委会统筹招商引资政策的梳理、修订,由镇投资促进中心建立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申报平台和兑现平台。对于各镇级公司招商引资项目,镇域内载体统筹使用,按照招商主体确定业绩。对于区级层面鼓励、目前高境尚不具备发展基础的产业项目,可采取区域统筹模式推进;对于高境镇孵化的项目,需要在宝山区域内使用厂房土地资源的,可在区级区域统筹机制下衔接落实。
(六)统筹投促队伍
加强投资促进人才储备。加强投资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轮岗锻炼、项目跟踪、上挂下派,有重点地培育招商人员,重视提高服务产业、服务招商能力,重视自主招商能力的提高。完善考核激励和选拔交流机制,加大对优秀招商人员奖励力度,全面提升产业队伍综合素质。
四、其他
本实施意见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高境科创小镇
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
第一部分 编制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高境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加快培育和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结合高境镇镇情及区域特点,制定了“高境科创小镇”重点引导和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
一、《目录指南》落实国家、本市和本区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以“契合区情、清单管理、分类明晰”为原则,按照《宝山区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正面清单 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南》),以及本区有关发展规划编制形成。
二、“指导目录”中的“聚焦培育类”、“重点发展类”和“鼓励发展类”采用正面引导方式。“聚焦培育类”根据国内外和上海市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结合宝山发展基础,列出当前重点培育和引进的“四新”经济的主要方向,旨在促进“四新”经济成为本区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重点发展类”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行业,旨在明确重点领域,促进区域优势产业做优做强,不求面面俱到;“鼓励发展类”突出大力鼓励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
三、高境镇《目录指南》作为结合镇域发展特点的目录,将发挥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专项支持、对外合作、信贷投向、学科设置、人才引进和培养、人口调控等方面的导向作用。为着眼长远,目录中分为两类,一类为高境镇目前处于优先集聚培育类;一类为宝山区域关注发展类,是高境镇目前尚无产业基础,但宝山区域支持发展的产业,可以通过区域统筹形式引进发展的企业;今后随着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和产业发展的逐步集聚,将根据当下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适时进行修订完善,结合负面清单,指导引进招商引资项目。
第二部分 指导目录
Ⅰ、聚焦培育类
一、纳米材料(区域发展)
石墨烯的研制与应用技术,纳米碳管的低成本制备及其应用技术,金属表面晶粒纳米化处理技术,纳米粉体产业化技术,纳米涂层技术,光催化材料。
二、超导材料(区域发展)
高温超导电缆、BiSrCaCuO和YbaCuO高温超导材料,新型高温超导基带及涂层材料。
三、3D打印(区域发展)
3D打印技术装备、材料,3D打印设计咨询、逆向反求工程、样件制作、小批量产品及新材料试制、咨询和加工服务,面向个人消费者的3D打印个性化定制线上平台等。
四、卫星导航(高境培育)
“北斗”系统导航技术、制造与应用服务,高精度测地型GNSS接收机、GIS数据采集终端、无线数传设备、系统集成,基于MOS传感器小型化实用惯性定位技术和器件,室内定位技术和解决方案等。
五、大数据(高境培育)
基于异构海量数据的管理与挖掘、大规模并行数据分析、集群计算的数据管理、数据流实时处理和分析、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标准化、行业大数据平台、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
六、物联网(高境培育)
新型智能传感器、计量和监测终端设备、定位、RFID等先进感知技术和产品,核心控制芯片和设备,短距离通信、接入网关等物联网通信技术和产品,系统平台和应用软件,应用示范工程,共性技术研发、产品和系统检测、情报信息等平台。
七、M2M(机器对机器)(高境培育)
面向智能穿戴设备的MEMS芯片、MEMS多功能集成器、传感器集中微控制器(MCU/DSP)等智能传感器,集成制造、远程监测、自动报警、智能控制、诊断和维护、系统联动等机器和机器之间智能化、交互式通信,无线频谱资源高效利用,远程数据采集设备等。
八、智能穿戴设备(高境培育)
智能手表、可穿戴健康设备、第六感知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在自我健康管理和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示范及推广。
九、人工智能(高境培育)
人工智能平台,类脑智能、视听觉信息认知计算、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等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制造、健康医疗、教育、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应用系统。
十、智慧医疗(高境培育)
高端诊疗设备、抗体药物、3D生物打印、医疗穿戴设备、生物降解医用材料、生物相容医用器材、移动医疗终端等产品,智能化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健康连续监测和生命支持服务系统、健康数据管理与挖掘等智慧医疗服务系统。
十一、智能交通(高境培育)
车载终端、车用传感器、车载诊断系统、车内外通信、车网融合、路况感知、车路协同、辅助驾驶、智能管控、语音识别、电子地图、定位导航、海量数据处理、TSP运营平台、车载操作系统、车载信息服务等技术与汽车融合的应用。
Ⅱ、重点发展类
一、智能制造
(一)智能机器人(区域发展)
工业、服务、医用、家用、教育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整机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应用。
(二)智能制造装备(区域发展)
1.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专用加工装备,智能制造领域系统集成、技术服务项目。
2.重大智能成套装备。数字化车间,大型智能化冶金成套设备、纺织成套设备、印刷包装设备、施工机械(盾构)及工程机械、石油、石化、煤炭、化工成套装备。
3.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仪表,精密仪器,高性能传感器、变频器等智能化基础产品,精密传动装置,伺服控制机构,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高端通用机械产品。
(三)海洋工程装备(区域发展)
海洋油气钻采、生产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立柱式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地球物理勘探船,起重铺管船,大型海上浮吊,多用途工作船,平台供应船,半潜运输船,风电安装船,海上钻井、井下作业系统,水下采油树、水下井汇系统,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成。
(四)新能源装备(区域发展及高境聚焦)
1.燃气轮机。重型、中小型燃气轮机,自主研制的重型燃气轮机、中小型燃气轮及其配套关键零部件、材料,数字化控制系统。
2.太阳能。新型晶硅、薄膜及新一代太阳电池核心生产设备,太阳电池检测设备、生产线质量控制设备,国家光伏检测重点实验室、光伏技术公共研发平台,管热发电系统及其核心生产设备。
3.核电。二代改进型核电设备,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核级仪器仪表、泵阀、电缆、电气贯穿件等,各类核级材料,三代及四代核电设备。
4.智能电网设备。(高境培育)变电站智能化控制系统及自动化设备,风力发电变流器、光伏发电逆变器等接入/并网稳定及控制系统,电力电子、智能型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电系统、微电网系统,储能技术及设备。
(五)轨道交通装备 (区域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制造和维修,信号系统、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系统、制动系统、牵引系统、转向架等,为高速铁路客车、重载铁路货车配套的运行调度、轮轴轴承等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现代有轨电车车辆的设计、制造和维修。
(六)输变电成套设备(区域发展)
500千伏(kV)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大型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高压和超高压开关等。
二、新材料(区域发展)
(一)航空航天装备用金属材料
高性能高温耐蚀合金,高性能轴承钢,超高强度钢,可焊铝合金薄板,高性能镁合金型材。
(二)汽车及轨道交通设备用金属材料
高性能轴承钢、车轴与弹簧钢等特殊钢,高强度(600兆帕及以上)高塑性热轧薄钢板、发动机和传动部件用特殊钢,高性能铸造铝合金、镁稀土合金、耐热铸造镁合金。
(三)大型船舶与海洋工程用金属材料
耐腐蚀抗撕裂特厚板、低温钢板及双相不锈钢管、超高强度钢。
(四)电力设备用金属材料
核电大型锻件、特厚钢板、换热管、堆内构件用钢及其配套焊接材料,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用耐高温、高压锅炉钢管,风电用高性能轴承钢、齿轮钢。
(五)石油化工用金属材料
化工、石化产业用高氮控氮超级奥氏体不锈钢、高强双相不锈钢和高硬度高耐蚀马氏体不锈钢,高合金油套管和特种耐腐蚀油井管。
(六)其他高端金属材料
高强度、高抗腐蚀、薄型铝热传输复合(带、箔)材,新型节能铝合金建筑型材,高强度、高性能、耐腐蚀铝合金气瓶,高性能铝合金零件,高性能阻燃镁合金型材和新能源汽车轮毂,钛及钛合金材,镍基合金锻件,高温合金。
三、生物医药(高境培育)
(一)生物技术(高境培育)
抗体人源化,抗体药物偶联,新型疫苗研发和生产,重组蛋白,基因克隆表达,多肽药物大规模合成,干细胞治疗,重大疾病诊断药物分子设计,无血清无蛋白培养基,纯化介质及纯化,生物制剂等技术。
(二)医用仪器和制药设备技术(高境培育)
数字化医学影像处理技术,智能化、集成化的生命维持和中央监护系统技术,聚焦高能无损伤肿瘤治疗技术,远程医疗系统控制技术制药装备的在线控制、检测、清洁等技术。
(三)医用仪器和制药设备产品(高境培育)
数字化医学影像诊断及治疗装置,急救、临床监护和专科用医疗设备新型中医诊断与治疗仪器,医用材料和微创介入器具,生物技术药物、缓控释等新型制剂生产设备。
(四)其它生物技术和产品(高境培育)
组织工程产品和生物基材料,体内植入物和人造器官等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化工新产品,海洋活性物质产品,新型药用辅料及包材,农用生物制品。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域发展及高境培育)
(一)集成电路(区域发展及高境培育)
高端通用、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关键芯片的设计,90nm及以上特色工艺和45nm及以下基础工艺、标准成套工艺、产品工艺,先进刻蚀和薄膜设备、高端光刻机等装备,8英寸及以上硅材料,集成电路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等关键材料。
(二)下一代网络(互联网、通信网、广电网)(区域发展及高境培育)
新一代移动通信,宽带无线接入,行业无线网络,测试及网优系统;光网络接入,光传输,路由交换,存储及服务器;手机、平板、电视等智能终端,面向下一代网络和智能终端的网络信息服务,共性技术研发、产品测试等平台。
(三)汽车电子(高境培育)
先进动力总成和底盘电控系统,驾驶智能化和车身电控系统,车联网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汽车总线网络和嵌入式系统,汽车芯片、传感器及执行器等关键元器件。
(四)电子元件(高境培育)
新型机电元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新型光纤、光缆、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新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微特电机关键元器件研制和整机制造。
五、邮轮产业(区域发展及高境培育)
(一)设计制造(区域发展)
邮轮、游艇、游船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以及相关零部件设计、制造等。
(二)专业配套(高境培育)
邮轮、游艇、游船维修、保养、检测、检验、补给等专业化配套服务。
(三)延伸服务(高境培育)
港口服务、航线服务及相关旅游、金融、咨询、培训、会展、贸易等。
Ⅲ、鼓励发展类
一、信息服务(高境培育)
(一)云计算
虚拟化技术、面向个人、企业和政府的各类云计算应用服务,云安全认证体系。
(二)软件行业
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安全软件、信息服务外包。
(三)消费型信息服务业
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生活资讯。
(四)生产型信息服务业
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高端信息咨询。
(五)专业信息服务业
金融信息服务、贸易信息服务、航运信息服务、信用信息服务。
(六)信息技术咨询
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认证、信息技术培训等。
(七)信息安全
安全芯片等基础类信息安全产品,各领域信息安全防护类、检测评估类系统和产品,互联网电子认证等信息安全专业服务,网站安全监测与防护系统,数据加密、隐私保护、数据防泄密、身份认证类产品,风险评估、安全测评等信息安全专业服务。
二、专业服务(高境培育)
(一)企业总部机构
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总部或地区性总部。
(二)经济法律咨询
规划、投资、工程、会计、审计、财税、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
(三)知识产权服务
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复审、无效、异议等代理服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分析预警、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维权保护等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许可、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基金、运营、托管等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国际化人才培训等咨询和培训服务。
(四)检验检测服务
对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和标准的管理,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
(五)人力资源服务
职业鉴定、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培训、创业培训、高级人才推荐和国际服务等。
三、科技研发服务(高境培育)
(一)基础研发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发。
(二)研发中心
跨国公司或国内大型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
(三)科技专业服务
卫星导航,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程测量、勘察、设计,项目策划、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评估等。
(四)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科技鉴证等服务。
(五)双创服务
“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技术交易市场和大学科技园等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各类创业辅导服务等。
四、节能环保服务(高境培育)
清洁生产审核,废水处理、烟气脱硫、低氮燃烧等领域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合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等。
五、金融服务(高境培育)
(一)金融服务机构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总部、地区总部型金融机构。
(二)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经纪、期货经纪、信托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投资基金(FOF母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公募基金)、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固定收益类产品、海外资产投资等。
(三)科技金融服务
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资产评估、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融资、园区贷、小贷公司等。
(四)文化金融服务
文化投资基金、文化融资担保、文化融资租赁、文化小贷、文化信托、文化保险等。
(五)金融创新服务
投贷联动、外汇集中运营、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创新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OTO智能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小贷、金融资讯等互联网金融服务。
六、文化、体育和健康服务(高境培育)
(一)影视传媒
影视制作、放映、影视节目发行,数字影视后期制作,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广播影视融合媒体制播等传播服务。
艺术演艺。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体验馆、文化艺术代理等。
(二)数字文化
动漫、游戏、数字影音、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网络教育等。
(三)创新文化服务
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
(四)创意设计及广告会展
工业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黄金珠宝设计、工艺美术品、时尚服饰设计、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营销、虚拟会展等。
(五)旅游服务
都市旅游、在线旅游、会奖旅游、健康旅游、研学旅游、文化观光、节庆展会等。
(六)体育服务
赛事筹备、策划、组织等商务服务,体育经纪代理,特色赛事,体育运动、健身等一体的综合性场所,体育科研、体育技能培训等。
(七)健康服务(高境培育)
生物医药临床研究、在线医疗教育培训、商业医保、医疗信息管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高端医疗保健器具、中医药康复保健,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基于大数据的医疗云计算、智能化移动监测,功能康复、护理机构、老年人养护等健康保健和健康护理服务。
七、现代贸易(高境培育)
(一)电子商务
大宗商品贸易平台,消费品交易及生活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商贸流通领域专业配套服务平台。
(二)商务服务
连锁商业品牌代理、管理及总部;商业文化活动策划实施、企业品牌形象包装等;贸易中介代理、商业品牌代理等;艺(美)术品、古董、字画等拍卖。
高境科创小镇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7年版)
根据市政府“加强发展权的统筹,市里统筹的重点更多地放在布局上,区里统筹的重点更多地放在准入上”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高境镇产业准入标准,严把产业准入关,促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对不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承载区建设要求、不符合高境镇科创小镇建设要求、不符合城市安全运行要求、不符合城市生态环境要求、不符合城市交通保畅要求的产业项目严禁落户高境,具体目录清单如下:
一、国家、市明确限制、淘汰类生产企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改委2013修正)》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
(二)《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6版)》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企业。
二、高能耗、附加值低企业
包括IDC数据中心、金属剪切加工企业等。
三、高污染企业
包括挥发性有机物、二恶英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风险企业,汞、砷、铬、镉等重金属排放较大企业。
四、高危险企业
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使用企业,涉氨制冷生产工艺企业。
五、低产出企业
包括集装箱、钢材、钢渣等各类堆场企业,大型停车场、低端仓储物流企业等。
六、生产加工行业
(一)纺织。包括棉、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麻纺织及染整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二)皮革。包括皮革鞣制,皮革制品,毛皮鞣制及制品,制鞋。
(三)木材。包括锯材木片、单板等加工,人造板,木制品,竹、藤、棕、草等制品。
(四)家具。包括木质家具,竹、藤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等。
(五)造纸。包括纸浆,造纸,纸制品。
(六)化工。包括基础化学原料、肥料、农药,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化学原料药。
(七)橡胶。包括轮胎、橡胶板管带、橡胶零件、再生橡胶、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等。
(八)水泥。包括水泥及水泥制品,石灰和石膏,砼结构构件、石棉水泥制品,石膏板、石膏制品及类似轻质建筑材料等。
(九)建材。包括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建筑陶瓷制品,建筑用石,以沥青或类似材料为主要原料的防水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等。
(十)玻璃。包括用浮法、垂直引上法、压延法等生产平板玻璃原片,玻璃制品。
(十一)塑料。包括塑料薄膜、泡沫塑料、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及用吹塑或注塑工艺等制成的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等。
(十二)有色金属。包括铜、铅、锌、镍、钴、锡、铝、镁等有色金属冶炼。
(十三)金属制品。包括以铁钢或铝等金属为主要材料的金属构件、金属构件零件、建筑用钢制品,以铝合金或其他金属为材料的金属门窗,集装箱,螺纹钢、线材。
(十四)搪瓷制品。包括生产专用搪瓷制品、建筑装饰搪瓷制品、搪瓷卫生洁具、搪瓷日用品等。
七、其他
(一) “热处理、锻造、铸造、电镀”四大工艺专业企业。
(二)电子信息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业态低端、能级低效的市场、养老、公寓、类住宅规模租赁场所等项目。
(五)废品收购企业。
八、说明
(一)本清单是针对拟在高境镇经营且有实际产业业态的企业,纯注册型企业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
(二)本清单由高境镇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