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宝山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区司法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顺应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上下”同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有力有效
1.抓好顶层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常设职能部门优势,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牵头推动召开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编制工作要点,督促做好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把握“关键少数”,突出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落实《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清单》,举办全区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推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能力的切实提升。
2.抓实基层改革推进。围绕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制定并指导各街镇高效落实区两办印发的《关于宝山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全区12个街镇建立依法治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性任务全部完成。深入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并公布《宝山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为基层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指引。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对全区基层市场所及城管中队开展集中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内外”兼修,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3.强化自身建设,优化履职能力。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深化中心组学法机制,带头开展民法典、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深入推进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5次。配备法律顾问4名,全面参与局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协助办理26件。认真做好局2021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本级及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6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100%。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四史”学习教育和司法为民宗旨教育,采用现场教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4.理顺外部责任,夯实法治政府根基。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两项为关键点,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区范围开展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督察工作。由司法局班子成员牵头对本区32个单位、12个镇(街道办)开展实地走访和集中座谈,通过督察倒逼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紧盯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分工,高效完成《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95项指标自查、申报工作。进一步形成了全区各单位(部门)责任共担,体系共建,协作并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大格局”。
(三)业务深度融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行政职能共发展
5.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以便民利民打造法治政府亮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搬迁并正式运行,建成升级版“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增配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系统,7个窗口每周定期提供法律服务,全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101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2077件,最大化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细化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区法律援助案件网办率平均占比60%,位于全市前列。优化服务完善公证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制定并落实《上海市宝山公证处规章制度》《建立从严把关和提升公证质量长效机制》,组织公证处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活动、公益志愿活动等27场,使公证工作更贴近百姓、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6.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机制创新提升法治政府质效。落实“复议为民”理念,全面对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化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53件。成立宝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区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纠纷等10家专业行政调解组织,全年开展调解2080余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高标准建设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全区505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6583件,调解成功率98.16%。有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7.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生动务实积蓄法治政府动力。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7家法宣成员单位全面向社会公开《普法责任清单》。召开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会,邀请第三方评议团对4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履职评议,相继开展宝山区“谁执法谁普法”十佳项目评选活动、“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文艺作品征集评比活动、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十大“法治带头人”评选活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充分展示宝山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宣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与区域中心工作结合度不够。二是法律顾问在实际参与重大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精细化、项目化服务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与各调解资源之间的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履职情况
区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点督查项目,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内部评审。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组织协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落实重要任务,向区委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汇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书》等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2项。统筹谋划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协调机构。落实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局长办公会、座谈研讨会等,带领全系统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研究本区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好法治教育培训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测试,持续巩固领导干部的法治自觉。落实守法普法责任,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成果,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督促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实践活动。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宝山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的“三重属性”,准确把握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四化协同”,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制度化保障、常态化教育、体系化创建、项目化评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力争创出宝山特色。
(二)释放法治政府建设新动能
以新一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主线,以创促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级。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制度。做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落实工作。
(三)打造依法行政新格局
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争议案前、案中化解。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比例。拓宽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联动,积极对接、整合、扶持、优化调解资源,实现各类调解组织的融合式发展。
(四)促进工作满意度新提升
持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化建设,提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扩充法律援助事项、拓宽申请渠道、创新服务方式,精准对接群众法律需求,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体系更新,有效提升区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
(五)催生法治社会建设新气象
制定本区“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民法典等重点领域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普法”宣传模式,努力创作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新方式,使普法宣传走进每名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思想中。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