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轩济堂中医门诊部变更执业地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上海轩济堂中医门诊部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1.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轩济堂中医门诊部
2. 原执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菊泉街675号4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8室、201室
3. 拟变更执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菊泉街675号4幢101室-112室、201室
4. 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
5. 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妇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
6. 服务对象:社会
二、公示时限: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四、联系电话:33796355。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