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7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友谊家园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铁力路,南至友谊路,西至铁峰路,北至盘古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铁峰路1999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7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友谊家园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铁力路,南至友谊路,西至铁峰路,北至盘古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铁峰路1999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