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特申请将区拆违机动队队员纳入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统一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
二、购买理由
为进一步遏制我区新建在建违法建筑的现象,区城管执法大队曾于2008年8月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区拆违机动队,核定人员15名,现有人数14名。组建以来,我区新建在建违法建筑投诉量逐年递减,新建违法建筑拆除率明显提高,在我区新建违法建筑的处置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我区持续累积消减存量违建3000多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库内存量违法建筑仍有415万平方米,尚有大量难题顽症亟需解决,拆违工作任重道远,保留拆违机动队非常必要。为此,特申请长期保留这支队伍,并延续纳入区政府购买服务,实行人员统一管理。
三、从事岗位
宝山区拆违机动队队员。
四、服务内容
1、负责在全区范围对新建在建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发现。
2、负责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对新增在建违法建筑的现场查看、拍照、取证和快速拆除工作。
3、负责对新建和存量违法建筑拆后监管工作,防止拆后重建现象。
4、负责违法建筑投诉电话的接听、记录、回复及夜间值班工作。
五、人员数量
核定人员15名。
六、经费预算
按核定标准执行。
七、服务期限
2021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八、在“实施目录”中的对应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A1904)。
特此函告。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