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宝山区镇(街道)社会事务
(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工作评奖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文化)服务中心:
按照宝山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工作评奖的有关规定,从组织机构、设施网络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群文活动组织、特色文化创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项目综合评奖,经街镇自评申报与区文广局复评,结果如下:
公共文化工作优秀奖:
罗店镇、杨行镇、庙行镇、月浦镇、友谊路街道。
公共文化工作优胜奖:
大场镇、淞南镇、顾村镇、罗泾镇、张庙街道、高境镇、吴淞街道。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