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宝府〔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11年,全区各承办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通过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创新工作,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等10家单位,雷宏、江运洪等15位同志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承办单位和人员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推进我区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区委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好”的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1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11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0家)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卫生局、杨行镇、顾村镇、友谊路街道
二、先进个人(15人)
区发展改革委 雷 宏
区建设交通委 江运洪
区商务委 刘文青
区公安分局 赵叶军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姚远儒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杨金秀
区环保局 陆海东
区卫生局 房信刚
区文广影视局 任晓艳
区绿化市容局 于秋华
区规划土地局 张 雯
区民政局 赵珍怡
杨行镇 应 俊
顾村镇 朱众伟
友谊路街道 肖光庆
主题词:行政事务 书面意见 提案 表彰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