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山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山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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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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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宝府办〔2007〕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沪委[2006]938号文《关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精神,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组织机构,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宝山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宝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 杰  副区长
  副组长:潘卫国  区府办副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主任
  成 员:何以琴  区监察委主任
      朱雅芳  区发改委主任
      林 明  区农委副主任
      陈右铭  区建交委副主任
      杨物华  区科委副主任
      郭有浩  区法制办副主任
      赵婧含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雅芳  区审计局副局长
      牛长海  区统计局局长
      钱学峰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推进,负责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负责区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负责定期召开办公室例会。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更名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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