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宝山区交通委2025年汛期暑期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工作专班的通知
委相关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委《上海市交通行业2025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沪交安〔2025〕24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交通委成立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区交通委交通管理科牵头,委机关相关科室、委属相关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统筹宝山交通行业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根据工作进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牵头调度相关行业领域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跟踪做好工作指导和督促提醒。
(三)会同委机关相关科室统筹开展抽查巡查,沟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梳理汇总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及时做好工作汇报和重大情况通报。行动结束后,牵头做好总结。
(五)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召集人
雷 宏 区交通委主任
(二)副召集人
韩 旭 区交通委副主任
张晓华 区交通委副主任
徐荣国 区建管委副主任
(三)成 员
毛利军 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顾凡杰 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张贤忠 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书记
唐 健 区建筑业监管中心主任
徐 明 区交通委交通管理科科长
周跃民 区交通委路政管理科负责人
三、运行机制
(一)日常推进。工作专班运行期间,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由委交通管理科牵头工作专班其他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做好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调度和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等工作,提出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工作意见。
(二)会议。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由专班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专班成员参加。
(三)调度。针对工作开展不深入、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等情况,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工作调度。
(四)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依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相关规定,由工作专班提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建议,经报委领导同意,由委安委办会同委机关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五)信息报送。工作专班依据各相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填报信息,每日汇总形成工作信息,报市交通委工作专班。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各企业公布举报电话。委属相关单位的行动方案,及时报工作专班。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报送信息审核把关,每日15 时前,报送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出现有关舆情随时报告。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https://sqadmin.mot.gov.cn/pczz/)填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直接监管的企业、项目基础信息录入。5月15日前,完成每日填报自查排查情况。5月30日前,完成每日填报抽查巡查情况。交通部检查指导组工作期间,每日通过系统报送工作情况。
2025年4月29日
宝山区交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