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树线矛盾”,保障城市电力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街镇(园区)管理责任和应急处置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
兼顾绿化资源保护和电力线路安全,持续推进和创新全区“树线矛盾”治理工作,坚持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通过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为电力运营打造安全的空间廊道。
二、工作小组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市北电力。
成员单位: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运集团、各街镇(园区)。
三、日常管理
区绿化、交通、水务部门和各街镇(园区)应落实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等相关规定,对已种树木按照“谁养护、谁负责”原则,将电力保护需求优先纳入养护或调整计划,按树线安全距离要求定期实施修剪或搬迁,具体措施如下:
(一)常规养护
通过例行修剪、剥芽等日常养护措施,控制树冠高度和形态,有效保持树木与高压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加固新种植及风口处等重点易倒伏树木,排除树木倒伏风险。
(二)控高修剪
常规修剪无法解决的“树线矛盾”,可通过回缩修剪方式,控制树木高度。杨树等易风折倒伏的速生树种,极端条件下可采用截干式修剪排除安全隐患。
(三)调整优化
受到现场条件制约无法处置的“树线矛盾”,可通过后续项目改造,以迁移树木、更换品种等方式,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置
若因“树线矛盾”发生电力事故,电力公司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园区)及区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信息。区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信息后,快速启动协调沟通机制并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属地街镇(园区)接到信息后,需快速调集区域内应急资源(包括人、财、物等),及时启动抢险工作,处置能力不足的,协调区城运集团申请启动应急托底保障机制。区城运集团根据其应急抢险预案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协调机制
电力部门布设电力线路涉及存量树木的,应和绿化部门充分论证,对接行业管理规范,优化技术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解决“树线矛盾“。区绿化、交通、水务部门、市北电力和各街镇(园区)应将“树线矛盾”纳入日常网格化巡查工作范围内,针对问题点位,及时进行现场复查,如确有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安排处置。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建立区级“树线矛盾”应急处置信息微信群,做到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核督办
各街镇(园区)及相关单位针对“树线矛盾”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对电力公司或区相关职能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属地街镇(园区)要求整改的“树线矛盾”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调跟进及督办工作。处置结果纳入属地化养管考核范围,通过考核,督促街镇(园区)高度重视“树线矛盾”处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街镇(园区)及区城运集团整合目前现有各项应急资源,建立应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应急修剪演练,提升专业人员专业技能,确保应急队伍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加强资金保障
常规处置费用纳入绿化日常养护资金,通过项目提升改造处置“树线矛盾”产生的费用应纳入区级政府投资(城维)计划,由区级财政承担。
本管理办法由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