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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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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12-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涉嫌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在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不罚〔20257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沈志刚

身份证号码

31011519831104561X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在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五项规定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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