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本市区县部分公安派出所机构级别的批复》(沪编〔2009〕259号)和市局《关于调整宝山分局部分派出所机构级别的通知》(沪公政人〔2009〕189号)精神,分局庙行派出所、罗泾派出所机构级别调整为副处级。
同时,根据市局有关规定,上述派出所领导职数均按2正2副配备。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元月二十六日
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本市区县部分公安派出所机构级别的批复》(沪编〔2009〕259号)和市局《关于调整宝山分局部分派出所机构级别的通知》(沪公政人〔2009〕189号)精神,分局庙行派出所、罗泾派出所机构级别调整为副处级。
同时,根据市局有关规定,上述派出所领导职数均按2正2副配备。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