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宝府办〔2007〕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区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健理 副区长
副组长: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潘卫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朱雅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吴春梅 区民政局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牛长海 区统计局局长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邵雷明 区规划局局长
潘锡根 区水务局局长
张 冰 区房地局副局长
管韬萍 区房地局副局长
蒋伟民 杨行镇镇长
王国君 月浦镇镇长
黄振德 罗泾镇镇长
徐连发 罗店镇镇长
吴志宏 顾村镇镇长
梁迎群 大场镇镇长
项明洁 庙行镇镇长
袁惠明 淞南镇镇长
顾梅林 高境镇镇长
邵 琦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金娣 吴淞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百勤 张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宝康 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滕永福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金守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冰、管韬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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