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5〕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8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勺路延伸段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勺路延伸段西起萧云路、东至已建成金勺路;规划毛家塘路西起规划椿桥路,东至罗东路 ;规划椿桥路北起规划毛家塘路,南至金勺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泾镇解放村倪家组3388.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88.5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罗泾镇三桥村高家组1332.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32.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宝山区罗泾镇三桥村汪家桥组9207.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79.38平方米、建设用地3098.77平方米、未利用地229.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928.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67.92平方米、建设用地4431.63平方米、未利用地229.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6417537 监督电话:56102178
联系人:陈中杰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 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