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和《上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沪统党字[2021]18号)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决定于5-6月期间在全市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统计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沪统字[2021]29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统字[2021]25号)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