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2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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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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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地址:友谊支路79号,邮编:201900,电话:56122700,电子邮箱:bsmzj@126.com

一 、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和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012年,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根据现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调整充实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工作,并由局办公室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同时,重新调整了局保密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机制。本局根据之前印发的《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力抓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进度,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主页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年共计有0次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在改变政府管理透明度不足现状,促进信息资源自由流动、节约社会成本,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腐败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深远。

2012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相关工作各项制度还有待完善,相关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大,相关工作维护效率还有待提高。  

下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在总结的基础上找差距,完善各项制度,抓宣传、抓督促、抓检查,抓维护,使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切实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和交流平台。

 

八、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121月至12月。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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