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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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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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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09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36070017。

一 、概  述

  根据新《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67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宝山区档案馆、宝山区图书馆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
  根据《条例》和新《规定》的要求,2008年我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区、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浩亮同志担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各街镇、区政府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小组组长,并配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区在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1)建立政府信息预审责任制。要求各单位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从源头上把关,并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办理的全过程。
  (2)制定《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各单位根据《条例》和新《规定》,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确定本单位、本部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动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及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必须保密。
  (3)建立信息资料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报时间,同时明确零报告制度。在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内容中要对本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分析近期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和难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受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将依申请政府信息受理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受理、业务咨询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根据《条例》和新《规定》,我区及时更新《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力度,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小组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信息负责更新维护,并由政府门户网站对各职能部门每月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的效率。
  (2)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新《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并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由市国家保密局围绕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就如何理解《条例》和新《规定》、区信息委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如何规范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区政府办就如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提出工作要求。
   4.其他情况
  (1)认真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合检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重点走访“三公”部门,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解答工作中碰到的疑点和困难,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结合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工作,制定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认真抓好协调配合工作,及时解决难题。一是协调处理信息公开中的问题。在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时,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发生行政复议的单位,针对行政复议事项进行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收到良好效果。二是维护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本区严格按照《条例》、新《规定》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市民、企业等对政府工作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维护信息公开的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8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400条。
  在我区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所占比例最多的三类信息分别是: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共6413条,占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86.6%;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共397条,占总数的5.4%;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信息219条,占总数的3%。此外,还有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信息182条,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共11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3条,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及实施情况的信息14条,涉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151条。
  2008年,我区各街、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24条。主要集中在抢险、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政策,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其中当面申请15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30件。
  从申请信息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集中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达94%,其它还有规划、公安等部门。
  在已经答复的4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36%,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信息;“非本部门掌握”的7件,占总数的15%,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立项类、规划类信息;“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15%;“申请内容不明确”3件,占总数的6%;“重复申请”4件,占总数的9%;“不予公开”6件,占总数的13%,主要涉及公房资料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755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9人次,咨询电话接听2053人次,当面咨询接待6628人次,网上咨询8055人次。本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9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主要涉及规划、房屋土地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67人,兼职67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约32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过程中,未发生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我区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三告知”(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将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告知执法相对人,并体现到执法文书中。
  (二)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公开实效
  2008年,我区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在深化公开内容上,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审计结果、社会公共性资金运行情况、动拆迁信息、城市规划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在创新公开渠道上,在继续抓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询点等公开途径上,开展政府部门领导与群众代表直面交流系列恳谈会;通过“百姓连线”直播节目,一些部门主要领导上线与群众直接沟通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一些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给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2、依申请公开信息梳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对受理流程和答复文书的使用还不够清晰;对个别为同一事件多次申请政府信息的对象,处理的办法还不多,造成了行政资源浪费。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组织机制。根据《条例》、新《规定》和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落实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工作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点评和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逐步形成符合我区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3、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关注为导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三公”(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着眼于高效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载体,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政府公报、社区信息苑、市民信箱、广播电视等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居委会、街道一门式办事场所,逐步形成街道、居委、派出所、物业等公共信息统一发布平台。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工作培训和部门间工作交流结合起来,相互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统计期限: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40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40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27

受理申请总数

4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3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7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05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62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053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9988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9

行政诉讼数

2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2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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