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八月四日)
宝府〔2008〕65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8〕6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庙行镇共康六村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共和新路,南至和康路,西至三泉路,北至长江西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共康六村109号边上。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宝府〔2008〕65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8〕6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庙行镇共康六村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共和新路,南至和康路,西至三泉路,北至长江西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共康六村109号边上。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