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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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相对人名称 |
处理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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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普众源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602355034699J |
刘龙 |
(宝山)人社执(2026)理字第01260号 |
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支付52名劳动者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拾肆万叁仟壹佰壹拾陆元贰角玖分(543116.29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52名劳动者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拾肆万叁仟壹佰壹拾陆元贰角玖分(543116.29元) |
2026.9.7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