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2019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是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11号)、《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2019年我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是多少?较2018年增加多少?
调整后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为,2018年底前未满70周岁人员(194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每月2203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2243元。较2018年增加155元。
三、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根据有关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