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上海帆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向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本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于2026年7月14日对你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因现场、邮寄方式都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且联系不上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至送达之日起10日内依法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你单位如有异议可依法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改正的,本局将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42弄5号
联系人:徐艺萌 朱弘毅
联系电话: 66780365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日
附:《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