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沈江同志为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湘莲同志为宝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晓平同志的宝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颖同志的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沈江同志为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湘莲同志为宝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晓平同志的宝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颖同志的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