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宝府办〔2014〕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防汛办制订的《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防汛防台事关全局、意义重大。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认清形势,掌握防汛防台工作的主动权
我区所处的滨江临海地理位置、所面临的气候情况和上游地区不断变化的情况决定了我区易遭台风、高潮、洪水等灾害的影响。随着近几年宝山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防汛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任何工作的疏忽都会带来严重的损失。防汛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做好应对风、暴、潮、洪等自然灾害严峻考验的各项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3年防御“菲特”强台风及几次暴雨袭击过程中好的工作经验,全面认清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防汛防台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开拓进取,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汛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切实把各项防汛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全面加强防汛防台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防汛值班制、信息报送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执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安全责任,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三是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心系百姓安危,服从指挥调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全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不断扩大预案覆盖面
要围绕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目标,按照《宝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宝山区防汛防台专项预案》要求,进一步对本单位的预案进行完善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别对人员安全转移、撤离预案要进一步细化,一旦发生灾情,使每个受灾人员有地方住、有饭吃、有病看,确保社会的稳定。同时,针对2013年“菲特”台风期间暴露出的问题,根据《宝山区防汛排涝重点薄弱区域整改方案》的要求,各街镇、园区要切实落实各自辖区内防汛薄弱区域专项防汛预案编制工作,做到“一事一预案”、“一处一预案”,确保今年汛期安全度汛。
四、全面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提升防御能力
要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远近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合力推进。各防汛设施工程建设单位要在汛前抓紧防汛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能力。市政泵站、排涝泵站、各类水闸、河道、下水管道是我区防汛排涝的主要设施。各级防汛单位和部门一定要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充分发挥现有堤防、泵站、水闸、排水管道等各类防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尤其是各街镇要根据区房管部门关于开展易积水小区排摸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督促各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确保管通水畅和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另外,要督促好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努力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全区整体防御能力。
五、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要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汛检查,要以防汛、防风为重点,对沿江沿海堤防、城镇排水管网、各类高空构筑物、地下车库、在建工地、危棚简屋、行道树等方面的防汛安全措施以及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和各项度汛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道路积水,防止堤防出缺。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未处理的不放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全面落实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建设、抢险物资储备,提高防汛应急保障能力
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及时做好防汛物资的补充、更新。各街镇、园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队伍建设的通知》(宝汛部〔2013〕8号)要求,购置大功率排水设备、阻水袋等防汛物资,组建量放水、排水、绿化、房管等各类抢险队伍。同时,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小区配备一定量的防汛物资,进一步提高区域排水能力。各街镇、园区要加强原有防汛物资检测保养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储备物资要有明显标识,专人管理,强化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加强对原有防汛专业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各抢险队伍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七、全面加强防汛防台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防灾避险意识,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防汛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灾害性气象信息的知晓率,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各街镇、园区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小喇叭”的形式,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避险准备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部署,并于5月15日前把检查部署的情况、防汛防台预案以及调整后的防汛工作领导机构书面报区防汛办(密山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