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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宝山区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及审改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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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宝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3-30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20〕11号
  • 发文日期: 2020-03-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宝山区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及审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宝山区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及审改

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一网通办”改革的攻坚提升年,宝山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继续聚焦重点、打造亮点、攻克难点,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稳步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以“一网通办”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深化智慧政府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主要目标

2020年,根据市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实行“两个免于提交”、推动“两转变”、做到“三个十”。其中,“两个免于提交”是指:在开展政务服务和实施监管执法场景中,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和核验、行政协助等方式,实行“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两转变”是指:“一网通办”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转变,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三个十”是指:在全面落实市级各项任务外,打造宝山区10件以上的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20件左右的全程网办事项、30件左右的自助智能办理事项,使个人办事更加方便、快速,法人办事更加高效、可预期,切实提升用户的获得感和体验度。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流程再造升级,助力企业群众“一次办”

1.推进10件以上的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在完善现有主题式套餐服务模式基础上,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选择若干办件量大、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事项编制“一件事”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推进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六个再造”。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编制。提升办事事项精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精准化水平,重点对事项颗粒度和材料精准度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增强办事指南的可读性、通俗性。

3.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原则上,实现全区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运行经费由本区各级财政保障的其他单位对外提供的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梳理我区公共服务事项系统建设情况,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提供服务。优化再造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4.深化和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大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宣传推广力度,增强专窗知晓度、需求度。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办件中的应用,提升通办体验度。

(二)加强网上办理支撑,方便企业群众“网上办”

5.打造20件左右的全程网办事项。对“一网通办”立即办理链接使用区级系统的事项进行深入调研,研究打通“网上办理”的流程和系统支撑,配合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项线上办理优化工作,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

6.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加强“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

7.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使用区级系统的党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应归尽归”,通过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材料免交,各级政府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8.加强物流快递应用。提升接入统一物流的事项数量,探索优化统一物流服务的新模式,提升使用物流快递寄送证照的比例,提高寄递效率。

9.加强政务服务咨询。各部门要全力支撑全区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咨询服务。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需组织专人负责本部门咨询服务的统筹,确保回复的及时响应和高效处理。凡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各部门需确保有人接听。针对需求较集中的主题,开展线上专题咨询服务。

(三)探索“AI+一网通办”,鼓励企业群众“自助办”

10.研究推进30件左右的自助智能办理事项。针对部分办件量大、流程简易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事项标准化为基础,数据共享核验为手段,事中事后监管为保障,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语音识别等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基本实现咨询、申报、过程查询、结果领取、评价全程自助服务。

11.加强综合类自助终端建设与布局。延伸“一网通办”服务时间和空间“触角”,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向园区、楼宇、居村延伸,发挥银行等商业机构网点密集优势,推动其自助服务终端提供政务服务。

12.拓展接入“随申办”事项。系统梳理各部门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情况,按照“高频优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完成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向“随申办”整合。优化调整“随申办”宝山主页的页面布局和互动功能。探索重点领域法人事项在移动端办理的新模式。

(四)深化“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13.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评价与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三对应”,评价内容、部门反馈“双公开”。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对“好差评”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点突破口。深化“最美政务服务窗口”评选活动,通过评优选树引导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14.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按照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提升大厅规范化水平。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各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对接入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原则上,所有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一网通办”线上办理专区,主动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15.基本消除政务服务“以科室代窗口”现象。除涉密、敏感事项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都要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进项目准入评估工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并纳入“单一窗口”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进一步扩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范围,个人事项进一步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下沉,落实新增全市通办事项。

16.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的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办事指南之外的申报材料或自行附加审批条件;承诺在线收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预约。

(五)加大数据治理攻坚,强化数据支撑力度

17.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应迁尽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新建系统及其它具备上云迁移条件的信息系统全面上云。加强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扩容区电子政务云算力和存储资源,实现市区政务云对接,完善区电子政务云运营管理流程,提升区电子政务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8.推进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应并尽并”。开展8条市级部门专网在本区的接入点撤网并入区政务外网。升级区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实施区政务外网OTN链路,推进区智能化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信息系统整合,及时清理“僵尸”系统,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

19.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完善区公共数据采集规范,推进区级各部门开展业务数据、视频数据和物联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处理;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进行归集和整合,实现区公共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

20.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根据市公共数据标准,深化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关联和数据治理工作。加大公共数据质量监管力度,跟踪监测公共数据质量。

21.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完善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互联网+监管”等应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深化重点领域数据应用。建立本区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机制,依托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本区在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可开放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区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在市数据开放平台上统一进行开放。

22.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完善公共数据应用安全体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日常安全运营工作。

(六)拓展审改工作领域,夯实改革制度基础

23.继续做好全区行政审批目录的年度调整。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明确需要取消、调整、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代码、对象、时限要素,编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20版)》,做好国家、上海市关于行政审批取消、调整决定的执行与承接。以目录为载体,巩固“阳光审批”提速行动成果,固化部门审批承诺期限、办理时限压减责任制。

24.主动对接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延伸。根据《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对照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515项、市级层面设定4项),结合区级实际,制订贯彻实施意见,并鼓励区级部门主动对接市级部门,争取相关全覆盖事项在我区实施试点,重点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程道路、农业环保等领域,争取率先完成改革举措的延伸覆盖落地。

25.梳理区级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着力规范审批评估评审活动,全面清理我区现行的评估评审事项,对设定依据已废止、市级部门已取消的,一律禁止实施。同步研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目录》,督促审批部门按照规定的评审事项范围、经费承担方式,依法规范开展相关评估评审活动,并尝试探索对评估机构的“劣迹”评价制度。

26.开展行政审批运行分析和质量评价探索。依托行政审批半年度、年度运行情况统计制度,重点收集掌握办件量、逾期率、提速率等参数,通过数据分析掌握部门审批运行“健康度”。围绕审批办事效率、办理异常、公众评级、日常监管四方面,尝试运用量化指标评价部门审批质量。

27.着力化解市场准入“堵点”问题症结。在2019年开展行政审批质量“啄木鸟”调研搜集有关事项的基础上,针对办件量最集中的前5项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开展“市场通”专项优化行动,从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体验等角度再审视、再完善、再改革,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审批软实力。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优化营商环境

28.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监管”首次评估工作要求,在2019年完成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平台录入及机构、人员信息完善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文件和2020年市委、市政府新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事项清单制度建设,推动“两清单”事项要素信息标准化。加快区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市、区两级平台对接。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风险预警、综合分析等功能模块,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

29.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政府《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科学制定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联合抽查常态化。同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分类监管,出台相应监管指标、评价指标、分类标准、评价周期和监管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市场领域监管的透明度。

30.加快推进市场领域信用监管。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依法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异议申诉制度,进一步培育、规范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宝山区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营商环境。

31.尝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对本区辖区内收到投诉反映较多、但属于新兴业态、界限不清的经营行为,开展综合梳理研判,尝试探索审慎监管,力争形成做法经验。

(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网通办”制度保障

32.加强统筹推进和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统筹推进,完善工作机制。举办“一网通办”专题研讨班,加强“一网通办”业务和操作培训。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跨业务综合受理能力,为无差别“综合窗口”提供智力支撑。注重窗口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科学评估工作表现和业绩,让各类人才有更好的发展平台。

33.加强数据汇集、统计和分析。以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办理系统为基础,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加强惠企利民政策的分类梳理,提升政策及服务的主动精准推送能力。

34.完善对区级部门“一网通办”的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开展“一网通办”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好差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的推动作用,主动听取企业代表、市民代表、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

35.加强“一网通办”宣传推广。发挥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的主阵地作用和各类线上媒体的平台作用,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大力挖掘“一网通办”特色案例、典型经验,加大对“一网通办”功能内容的宣传,引导企业、群众通过“一网通办”办理政务服务。鼓励各区级部门围绕“一网通办”打造特色亮点。加强与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合作对接,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的服务能力和知晓度。

 

附件 1. 2020年“一网通办”改革及审改工作任务分工表

2. 2020年宝山区重点推进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计划

清单

3. 2020年宝山区重点推进的自助智能办理事项计划

清单

4. 2020年宝山区“全程网办”区级事项计划推进清单


附件1

2020年“一网通办”改革及审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推进10件以上的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

推进10件以上的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在完善现有主题式套餐服务模式基础上,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选择若干办件量大、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事项编制“一件事”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推进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六个再造”。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2

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场景化。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编制,提升办事事项颗粒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精准化水平,重点对事项颗粒度和材料精准度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3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增强指南的可读性、通俗性。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4

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宝山频道。

原则上,实现全区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运行经费由本区各级财政保障的其他单位对外提供的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优化再造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5

全面梳理我区公共服务事项系统建设情况,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提供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6

深化和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

加大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宣传推广力度,增强专窗知晓度、需求度。

区融媒体中心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

2020.9

7

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办件中的应用,提升通办体验度。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8

打造20件左右的全程网办事项。

对“一网通办”立即办理链接使用区级系统的事项进行深入调研,研究打通“网上办理”的流程和系统支撑。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9

配合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项线上办理优化工作,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

区民政局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

2020.9

10

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

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

区信息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11

加强“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

区档案局

各相关部门

2020.9

12

深化电子证照应用。

推动使用区级系统的党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应归尽归”,通过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材料免交。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13

各级政府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14

加强物流快递应用。

提升接入统一物流的事项数量,探索优化统一物流服务的新模式,提升使用物流快递寄送证照的比例,提高寄递效率。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15

加强政务服务咨询。

各部门要全力支撑全区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咨询服务。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需组织专人负责本部门咨询服务的统筹,确保回复内容的及时响应和高效处理。凡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各部门需确保有人接听。针对需求较集中的主题,开展线上专题咨询服务。

区融媒体中心、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16

研究推进30件左右的自助智能办理事项。

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语音识别等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基本实现咨询、申报、过程查询、结果领取、评价全程自助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17

加强综合类自助终端建设与布局。

延伸“一网通办”服务时间和空间“触角”,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向园区、楼宇、居村延伸。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街镇(园区)

2020.9

18

发挥银行机构等商业网点密集优势,推动其自助终端服务终端提供政务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2020.9

19

拓展接入“随申办”事项。

系统梳理各部门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情况,按照“高频优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完成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向“随申办”整合。优化调整“随申办”宝山主页的页面布局和互动功能。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9

20

探索重点领域法人事项在移动端办理的新模式。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9

21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

全面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评价与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三对应”,评价内容、部门反馈“双公开”。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22

对“好差评”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点突破口。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2020.9

23

深化“最美政务服务窗口”评选活动,通过选优评树引导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24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

按照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提升大厅规范化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25

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各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26

加强对接入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27

所有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一网通办”线上办理专区,主动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

各窗口业务主管部门

2020.9

28

基本消除政务服务“以科室代窗口”现象。

除涉密、敏感事项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都要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进一步扩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范围,个人事项进一步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下沉,落实新增全市通办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

各相关部门

2020.9

29

推进项目准入评估工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并纳入“单一窗口”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

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

各相关部门

2020.9

30

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的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办事指南之外的申报材料或自行附加审批条件;承诺在线收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预约。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31

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应迁尽迁”。

推进全区党政机关新建系统及其它具备上云迁移条件的信息系统全面上云。加强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扩容区电子政务云算力和存储资源,实现市区政务云对接,完善区电子政务云运营管理流程,提升区电子政务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2

推进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应并尽并”

开展8条市级部门专网在本区的接入点撤网并入区政务外网。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0

33

完成区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升级改造方案,启动区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升级,推进区智能化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建设。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4

实施区政务外网OTN链路改造。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5

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及时清理“僵尸”系统,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6

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

完善区公共数据采集规范,推进区级各部门开展业务数据、视频数据和物联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处理;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进行归集和整合,实现区公共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7

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

根据市公共数据标准,深化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关联和数据治理工作。加大公共数据质量监管力度,跟踪监测公共数据质量。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8

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

完善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互联网+监管”等应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深化重点领域数据应用。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39

建立本区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机制,依托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本区在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可开放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区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在市数据开放平台上统一进行开放。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40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完善公共数据应用安全体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日常安全运营工作。

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2

41

做好全区行政审批目录的年度调整。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明确需要取消、调整、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代码等要素,编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20版)》,做好国家、上海市关于行政审批取消、调整决定的执行与承接。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4

42

巩固深化时限“双减半”改革成果,继续落实“阳光审批”提速行动目标责任制(对外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上压减2/3、内部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上压减3/4)。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4

43

主动对接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对照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515项、市级层面设定4项),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区级贯彻实施意见。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4

44

指导部门主动对接市级业务部门,围绕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共4种改革方式,重点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程道路、农业环保等领域,争取相关全覆盖事项在我区实施试点,争取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完成改革延伸落地。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7

45

梳理区级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

清理我区现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对设定依据已废止、市级部门已取消的事项禁止实施,研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目录》,按照规定的评审事项范围、经费承担方式依法开展评估评审活动,并尝试探索对评估机构的“劣迹”评价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46

开展行政审批运行分析和质量评价探索。

依托行政审批半年度、年度运行情况统计制度,组织审批部门上报审批数据,重点收集掌握办件量、逾期率、提速率等参数。围绕审批办事效率、办理异常、公众评级、日常监管四方面,尝试运用量化指标评价部门审批质量。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7、2021.1

47

着力化解市场准入“堵点”问题症结。

针对办件量最集中的前5项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开展“市场通”专项优化行动,会同相关审批部门,从流程优化、提升体验等角度再审视、再优化、再改革,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审批软实力。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48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重点工作。

落实上海市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监管“首次评估工作要求,做好区级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事项清单优化更新,维护监管事项子项(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以及其他监管)对应的对象、内容、方式、频率等核心字段。对接市级条线梳理的涉企经营许可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部门

2020.11

49

加快以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为主体的区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运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风险预警、综合分析等功能模块,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区信息委

各相关部门

2020.10

50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搭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宝山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部门

2020.4

51

制定区级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部门

2020.9

52

加强统筹推进和队伍建设。

举办“一网通办”专题研讨班,加强“一网通办”业务和操作培训。

区政府办公室

/

2020.9

53

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跨业务综合受理能力,为无差别“综合窗口”提供智力支撑。注重窗口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科学评估工作表现和业绩,让各类人才有更好的发展平台。

各相关部门

/

2020.9

54

加强数据汇集、统计和分析。

以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办理系统为基础,完善电子监察功能。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55

加强惠企利民政策的分类梳理,提升政策及服务的主动精准推送能力。

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惠企政策涉及的部门

2020.9

56

完善对区级部门“一网通办”的考核。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开展“一网通办”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好差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2020.9

57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的推动作用,主动听取企业代表、市民代表、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

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58

加强“一网通办”宣传推广。

发挥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的主阵地作用和各类线上媒体的平台作用,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大力挖掘“一网通办”特色案例、典型经验,加大对“一网通办”功能内容的宣传,引导企业、群众通过“一网通办”办理政务服务。鼓励各区级部门围绕“一网通办”打造特色亮点。加强与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合作对接,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的服务能力和知晓度。

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

各相关部门

2020.9

附件2

2020年宝山区重点推进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计划清单

序号

“一件事”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餐饮服务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饭店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许可证(零售)、排水许可证、消防开业前检查、烟草许可证(零售)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烟草专卖局

2020.5

2

动物诊疗投资“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动物诊疗机构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表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排水许可证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2020.6

3

图书经营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书店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消防开业前检查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文化旅游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6

4

卡拉OK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卡拉OK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许可证(零售)、公共卫生许可证、消防开业前检查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文化旅游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7

5

药品零售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药店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消防开业前检查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7

6

超市零售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超市提供零售服务(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许可证(零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排水接管证明、消防开业前检查、烟草许可证(零售)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水务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烟草专卖局

2020.8

7

食品经营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食品店提供食品零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许可证(零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消防开业前检查、烟草许可证(零售)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水务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烟草专卖局

2020.8

8

美容美发投资

“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开办美容美发店提供美容、理发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排水接管证明、消防开业前检查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水务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8

9

道路运输投资“一件事”

将企业投资道路运输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许可(如运输证所记载车辆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且货物长度<15米、宽度<4米、中山环路以内总高度<4.5米或中山环路以外总高度<4.8米)等办理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2020.8

10

企业许可证注销联办

“一件事”

企业决定注销营业执照后,对所涉及的清税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以及酒类许可证(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已办许可证注销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文化旅游局

区体育局

2020.5

11

企业法人代表变更联办

“一件事”

企业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对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酒类许可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已办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文化旅游局

区体育局

2020.8


附件3

2020年宝山区重点推进的自助智能办理事项计划清单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情形

状态/时间节点

1

数字认证中心

数字证书

新办

已上线

2

变更

2020.9

3

更新

4

区市场监管局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

新办

已上线

5

变更

已上线

6

补办

已上线

7

延续

已上线

8

注销

已上线

9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2020.9

10

补证

11

延续

12

注销

1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补证

1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15

区文化旅游局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项目)

非涉外歌舞娱乐场所

已上线

16

非涉外文化游乐场

已上线

17

非涉外游艺娱乐场所

已上线

18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棋牌室)

非涉外棋牌室

已上线

19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注销

已上线

20

护士执业注册

延续

已上线

21

变更

已上线

22

注销

已上线

23

医师执业注册

首次注册

已上线

24

重新注册

已上线

25

变更注册

已上线

26

补证

已上线

27

区交通委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

车辆补证

2020.9

28

车辆换证

29

车辆注销

30

车辆登记内容变更

31

车辆登记经营范围
减少

3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

车辆补证

33

车辆换证

34

车辆注销

35

车辆登记内容变更

36

车辆登记经营范围
减少

37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人员资质背景审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人员资质背景审查

已上线

38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年检

已上线

附件4

2020年宝山区“全程网办”区级事项计划推进清单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情形

状态/时间节点

1

区文化旅游局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申请变更座位数

2020.9

2

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

2020.9

3

申请放映单位地址变更

2020.9

4

申请公司类型变更

2020.9

5

申请单位名称变更

2020.9

6

申请变更影厅数

2020.9

7

申请放映类型变更

2020.9

8

延续

2020.9

9

补证

2020.9

10

依申请注销

2020.9

11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新办

2020.9

12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变更经营范围

2020.9

13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变更地址

2020.9

14

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0.9

15

变更单位名称

2020.9

16

注销

2020.9

17

变更经营范围

2020.9

18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变更名称

2020.9

19

延续

2020.9

20

变更法定代表人

2020.9

21

变更经营地址

2020.9

22

新办

2020.9

23

依申请注销

2020.9

24

变更注册资本

2020.9

25

补证

2020.9

26

变更企业类型

2020.9

27

变更经营范围

2020.9

28

出版物出租经营的备案

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

2020.9

29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2020.9

30

出版物临时零售点备案

出版物临时零售点备案

2020.9

31

区交通委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

车辆补证

2020.9

3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人员资质背景审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人员资质背景审查

已上线

33

船舶检验证书签发

补证

2020.9

34

区水务局

核发《排水许可证》

补证

2020.9

35

依申请变更

2020.9

36

施工告知承诺

2020.9

37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延续

2020.9

38

依申请变更

2020.9

39

利用河道堤顶或者平台兼做道路的审批

依申请变更

2020.9

40

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有关活动的审批

延续

2020.9

41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依申请变更

2020.9

42

利用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的审批

依申请变更

2020.9

43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延续

2020.9

44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新办报告表告知承诺

2020.9

45

区农业农村委

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

新办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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