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基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本市和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24〕262号)工作要求,制定了宝山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务实本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落地见效,运用“六项机制”全链条管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2024 年,本区水利建设工程、河道养护、农桥、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全面开展“六项机制”研究部署、实施工作。2025年,对局属基层各单位开展对“六项机制”建设过程的监督考核,由局安委办负责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将“六项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2026年,全区水利建设工程和水利设施运行全面形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常态化和长效化。
二、工作分工
区水务局安委办负责本区水利行业“六项机制”的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水利管理所负责本区水利建设工程、水利河道养护、农桥运维管理等“六项机制”的实施;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本区堤防、防汛墙、水闸运维管理“六项机制”的实施;区水务安质监站负责本区水利建设工程“六项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区水文站负责本区水文测站运维管理“六项机制”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查找机制”。局属基层单位应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全面辨识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清单,分级分类做好管控,做好定期辨识和动态更新,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信息按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有关规定报送(每季度末30日前)。
局属基层单位要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审核和报告机制,汇总本区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加强危险源信息审核。
(二)落实“研判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区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的危险源分级建立监管清单,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要明确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管措施等,实行重点监管;对于近期曾发生事故以及长期上报“零风险” “零隐患”的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采取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专项检查、行政执法以及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对于未有效实施监测和控制重大风险的,还要作为重大隐患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挂牌督办。
局属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危险源风险、隐患和事故等指标,定期分析研判所辖各区域、各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公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工作成果。
(三)落实“预警机制”。局属基层各单位应督促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和预警报告工作机制:明确预警触发条件和信息报告流程;推进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测监控、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四)落实“防范机制”。局属基层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风险源头控制:严格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加强对工程选址安全和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度汛能力、抗震设计与结构安全、劳动安全、安全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 制度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强化对特种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和危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开挖作业、掘进作业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的查处。
局属基层各单位要督促本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定期组织对危险源涉及的岗位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班前安全交底,能够熟练掌握防控措施和应急关置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分布图、公告栏和警示牌;要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特别是直接管辖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或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上报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定期跟踪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后方可验收销号;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将管辖范围内存在重大隐患和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 公开曝光,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贵。
(五)落实“处置机制”。局属基层各单位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 按照《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和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信息,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六)落实“责任机制”。局属基层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将“六项机制”作为重点纳入其中,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要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对所属水利建设工程和运维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进行行政问责追责。区水务安质监站要加大对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风险管控工作不力、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局属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谋划,认真部署,推动“六项机制 ”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确保工作时效和质量。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跟踪督促落实。
局安委办对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建设工程、水利设施运维项目的“六项机制”的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六项机制”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做好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