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建立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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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12-28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07〕75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切实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冯健理  副区长
  召 集 人:潘卫国  区府办副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宋国安  区地区办主任
        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成   员:宋发清  区文明办副主任
        刘 雁  区地区办副主任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鞠 兵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顺彪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钱剑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 琴  区卫生局副局长
        吴伟良  区市容局副局长
        林金连  区环保局副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 政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卢 华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顾建荣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丁志国  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九成  区绿化局副局长
        孙伟华  宝山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柴慈君  市北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管理所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金守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爱国、刘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专项工作组,由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担任召集人。
  各街(镇)应根据《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的要求,对应建立由街(镇)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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