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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上海星灵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厂长赵传武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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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6〕执法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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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赵传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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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341********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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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6年3月30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赴罗新东路838号上海星灵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核实,经查,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赵传武作为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该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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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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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对上海星灵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厂长赵传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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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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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2日 |
办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0604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6-06-0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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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6-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6-0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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