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勤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长护险,适当降低长护险评估门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长护险的实施使上海最急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得到了保障,它是一项增进民生福祉、体现人文关怀、弘扬传统美德的“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建立长护险制度是医疗保障领域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有力举措,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快推进长护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您的提案对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运行中评估门槛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论述,并提出有关意见,我们高度重视,会同卫健、民政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提案从关心老年人健康福祉出发,反映了部分群众对长护险呼吁降低门槛的心声和意愿。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国家长护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市长护险保障范围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且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有关规定,提出需求评估申请,由定点评估机构对其自理能力、疾病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评估等级,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2018年长护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宝山区在市医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街镇通力协作下,以充分提升服务质量为根本,聚焦失能老人关切,优化经办服务水平,强化区域管理能力,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始终坚持多措并举,一方面,加强窗口指导和经办服务,不断优化受理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不断优化评估机制,简化评估流程,确保源头管理有序。
(一)建立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本市不断增长老年照护服务需求,2014年底,市卫健委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1.0版。2017年起评估标准运用于长护险试点。2017年结合长护险试点情况,形成评估标准1.5版。在评估标准1.5版中,综合考虑年龄、失能、失智等相关影响因素,对评估标准有关疾病因素权重进行优化,完善分类评估机制。2019年,本市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上海实际,将民政、医保和卫健部门的评估标准进行整合,制定形成全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优化认知症评估的内容与维度、合理调整疾病权重,评估标准1.5版升级到目前的2.0版,该标准实施以来,总体看更趋科学、合理。但由于评估仍是新生事物,一方面,社会面对评估尚未形成普遍性共识,群众对评估标准的理解认知还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出台评估标准,本市标准仍需不断优化迭代,在做好与国家标准衔接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数据,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区卫健委根据本市长护险及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关文件和培训工作要求,组织医疗机构内新增及复训评估员参与市级培训和考试,并统一领取评估员证。由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的家庭医生参与评估中医疗评估内容为主的B类评估员的培训、考试、领证和评估工作,与评估机构A类评估员共同上门完成评估工作。2024年1-12月宝山区两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21061份,其中0-1级17%,2-6级83%,居全市第一。
(二)以失能老人为焦点,不断优化评估流程
结合区域实际,完善落实相应工作机制,提升特殊对象失能老人的长护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在社区事务中心受理评估申请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准确告知申请条件、服务项目等内容,帮助老人及家属更好领会长护险政策的初衷以及“失能老人”这一特定范围;修订编印长护险规范指导手册,深入居(村)持续加强长护险政策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加强宣传报导,引导合理需求和预期,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推动评估“一网通办”业务上线运行,对评估有效期到期再评估的老人2024年已实现政务平台在线申请,方便失能老人家属登录随申办市民云即可线上申请长护险期末评估和评估结果查询,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有效提升评估经办受理便捷度和参保老人的满意度。三是建立长护险申请评估“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帮助亟需护理服务的骨折患者、肿瘤晚期等特殊对象失能老人,加快评估流程进度,优先开展服务,避免发生错过最佳照护时期等情况。四是缩短评估公示期,已将评估公示期从原15天缩短为7天,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减少评估结果等待时间,有效加快评估办理的速度。五是在评估流程之前增设明确的初筛环节,卫生健康部门推进的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和社区护士根据区域统筹,纳入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队伍,参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管评估,了解掌握签约服务对象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初筛,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三)开展关心关爱行动,继续扩大政策惠民力度
长护险服务事关失能老人群体这一弱势群体,具有基数大、涉及面广、诉求多样、困难对象较多的特点。2022年以来,医保会同卫健、民政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关心关爱行动的通知》,通过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针对失能老人中的部分特殊对象(超高龄老人、重残老人、特困老人等),推行“两个优先服务”(优先开展上门评估,优先提供护理服务和转接),并探索百岁老人“免申即享”等,全面提升对特殊对象失能老人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今年,我们将全面评估此项工作的实施成效,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探索研究继续扩大特殊对象范围的可行性。为配合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区民政局针对具有本区户籍,参加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以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其初次评估、期末评估和状态评估中发生的个人负担评估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对在居家上门照护、社区日间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服务中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予以补贴,低保家庭老年人全额补贴,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补贴50%。
长护险是老龄化社会的“安全网”,降低评估门槛需兼顾公平与效率。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市医保局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优化评估标准、简化流程、强化配套服务,既能扩大政策受益面,又能提升资源利用效能,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长护险制度模式,不断提升特殊对象失能老人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