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镇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月浦镇“河长制”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月浦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 江 副镇长(城建)
常务副主任:张海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王继东 宝山区水务局第五水务管理所副所长
成 员:陈昌晶、陈煦超、姜晓晨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各级“河长”提供河道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负责拟定分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于年终对各村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评分考核;负责全镇镇级和村级等河道水质检测,并定期公布水质检测数据;督促各级河长开展定期巡河工作。
今后,“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月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