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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无人机巡查专项工作经费的函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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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发文字号: 宝网管〔2020〕3号
  • 发文日期: 2020-02-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宝山区财政局:

我中心2019年无人机巡查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经政府采购由上海卓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合同期限201911月起至202010月,合同价款99300元,合同约定2019年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020年支付合同价款剩余50%。(该合同价款余额在201912年底上缴财政)。

为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合同,我中心拟新增无人机专项工作经费49650元。此费用从本年预算项目12345热线工作经费中统筹列支。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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