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山工业园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宝山工业园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22-08-29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29
  • 发文字号: 宝工园管〔2022〕10号
  • 发文日期: 2022-08-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工业园区

园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经园区管委会领导研究同意,现将《宝山工业园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822




宝山工业园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升宝山工业园区公园绿地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宝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林长制”,落实责任,强化巡管,对区域内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全域绿化“面貌良好、环境整洁、设施规范、文明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园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绿化建设管理的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政班子相关领导担任。

园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园区常务副林长兼任主任,建设管理部综合管理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林长制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2

(二)工作职责

林长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对本行政区内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常务副林长具体负责林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副林长以各自联系片区为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负责片区内绿地资源保护和日常监督检查。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区林长制办公室和园区林长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及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巡查中已出现的占绿毁绿、绿化带偷倒垃圾等涉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林长制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绿地资源保护的相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在林长领导下明确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建立各部门接转、办理、督核的工作制度。

2.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园区林长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园区副林长每月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

3.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组建志愿者巡查队伍并对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绿化、社会单位绿化、重要干道通道河道两侧绿化等进行专业巡查和网格化监管。

4.建立闭环管理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分级负责,将巡查发现、群众投诉、上级交办的问题实行四级处置机制,打造管理工作闭环,提升问题处置高效。即:一般问题一线巡查员自行发现、自行及时处置;专业问题由一线巡查员发现上报至林长办。由林长办派单至专业部门处置;复杂问题园区林长制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与相关部门会商会办;超出职能范畴的疑难问题园区林长同意后报区林长办,争取区级层面协调处置。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园区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向林长和区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区林长制办公室。

6.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细化考核方案,强化监督检查,采用林长督查、专业巡查、群众评价、投诉处置等方式,开展绿地资源的工作考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保护生态资源

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绿地管护责任主体,严格绿地规划用途管制,实现绿地监管全覆盖。

(二)美化营商环境

结合绿化建设改造提升美化园区营商环境

(三)强化有效监管

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制度提升监管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推行河(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和打造美丽中国上海案例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制度和解决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必然要求。各级林长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林长制要求,健全工作队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推进三个美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结合宝山区《环境美化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家园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加快重点区块的绿化建设,尤其是对道路局部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性改造,提升环境品质和城市风貌,营造与科创宝山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及生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林长办公室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各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巡查人员绿化知识培训,提高日常巡查发现能力。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

(三)强化社会监督

根据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在重要道路、河道和重点区域的绿地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养护管理目标,公示林长、巡查人员信息,公布区、园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强化考核问责

每年由林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

六、部门职责

制定林长制相关方案、计划,传达上级各类文件精神,联合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做好落实推进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召集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处理重难点问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指导居民区、物业,切实做好林长制日常巡查、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林长责任体系


附件:

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林长责任体系

 

宝山工业园区林长

姓名

职务

包干区域

备注

林长

黄志刚

党工委书记

全域

 

林长

刘惠斌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全域

 

常务副林长

祝铭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全域

具体负责辖区林长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

副林长

王朝阳

宝工投建设管理部负责人

园区北部区域

 

副林长

陈刚

城开发建设管理部经理

园区南部区域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