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2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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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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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2012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

  201211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sgzw.baoshan.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国资委党政办公室(地址:宝山区泰和路2454号楼,电话:56165845,电子邮箱:bsqgzw@163.com)

  一 、概 述

  2012年,本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若干意见》和区政府要求,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资监管信息,有效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夯实基础工作

  根据《条例》和《规定》,我委坚持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有效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配备信息公开管理人员两名,负责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在区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文类信息在信息公开备案系统及时进行备案;定期统计汇总信息报送情况报区府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市国资委、区政府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规范源头管理

  有效把握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对于公文类政府信息,在文件拟稿的同时即由文件拟稿科室负责人确定信息公开属性,然后按照公文流转程序,相应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复核,最后由国资委主任确定文件公开属性;对于其他拟公开信息,执行信息保密审查程序,由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拟公开信息属性,分类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 

  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重要信息发布平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12345”市民热线及宝山区政务微博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多途径、多角度、多方位提供国资监管相关信息。

  (四)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新增公开了本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委管企业主业目录等。根据《宝山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条目》所列条目,及时准确分类公开国资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聚焦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宝山区国资委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职能,严格执行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并报区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2013年工作措施概述

  2012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13年,我委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等规定,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明确提出的公开信息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的目标,积极思考,有效履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的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制度,积极开展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八、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7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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