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
根据《关于宝山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委办〔2016〕31号)的要求,经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评审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罗店镇王家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店镇毛家弄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店镇蔡家弄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店镇光明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泾镇肖泾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泾镇潘桥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月浦镇长春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的依据,请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宝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