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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6〕第9号)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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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土地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7-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6〕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7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2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宝山区顾村镇C5单元收储地块(D1-2、D2-2)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宝山区顾村镇 东至韶山路、南至鄱阳湖路、西至陆翔路、北至瑞丽江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顾村镇归王村庙塘南组71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2.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顾村镇归王村周北组29817.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87.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0.46平方米。

3、宝山区顾村镇老安村北毛组6156.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46.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10.00平方米。

4、宝山区顾村镇老安村中毛组8877.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877.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563.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823.3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40.4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08022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吴颖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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