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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以德联泰护理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4-07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4-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4-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爱以德联泰护理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第1120225104号
单位名称 上海爱以德联泰护理院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5887302490
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燕
处罚事由 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相关职责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依据《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
处罚结果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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