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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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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不罚〔2026〕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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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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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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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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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77668085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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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梁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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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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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 |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沪环规〔2026〕22号)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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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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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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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10-2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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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10-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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