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宝府〔2011〕80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1〕58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泾镇宝悦家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萧月路,南至潘新路,西至罗宁路,北至集宁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罗宁路3030弄144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宝府〔2011〕80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1〕58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泾镇宝悦家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萧月路,南至潘新路,西至罗宁路,北至集宁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罗宁路3030弄144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