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善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17”起重伤害事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2〕事故044号 |
被处罚人 |
郭帆 |
身份证号码 |
510***********2497 |
被处罚人所属单位 |
上海善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2022年10月17日10时左右,在宝山区飞云路28号上海善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上海善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长郭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