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同意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宝委编委〔2022〕4号),经党组研究,任免如下:
一、机关科室
俞虹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发展科科长职务;
郭华曦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副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严宗兴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忠明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启昊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一级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陈莉萍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行政许可科)副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陈玉良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行政许可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发展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陶怡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行政许可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发展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懿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行政许可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戴陶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科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发展科科长职务;
陈伶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科一级科员,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发展科一级科员职级;
张元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建设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村改革与发展科科长职务;
刘浩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集资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村财经管理科科长职务;
顾仁杰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集资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王海燕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农村财经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构名称和人员编配不变。
二、委属事业单位
(一)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正科级)
姚红兵为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徐灵为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上海市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副处级)
吴国栋为上海市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上海市宝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职务;
刘国琴为上海市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宝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副站长职务。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