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6号)精神,加快我区特殊教育现代化进程,建立有利于残疾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促进我区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区编办、区残联等七部门编制了《宝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征求了相关街镇、委办局意见后,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现已完成该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提请区府办予以转发。
专此请示。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