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保护耕地资源,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保障农民收入,继续对实施冬季种植绿肥和深耕晒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补贴。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125号)和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宝山区农业生产相关任务清单及奖补政策的通知》(宝农委〔2021〕46号)文件要求,为保护提升粮田耕地地力,对进行冬作绿肥种植和深耕晒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放补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冬季,本区种植绿肥和实施冬季深耕晒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绿肥种植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300元。
(二)深耕晒垡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2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采取国库直拨方式下达,并按照《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3号)要求程序规范发放。
(二)各镇在补贴资金请款发放前必须按相关要求,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绿肥种植及深耕晒垡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指导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做好财务核算和补贴资料的归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
(四)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全区的绿肥种植及深耕晒垡面积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对各镇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资料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
(五)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及存在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宝山区2021年冬季绿肥种植和深耕晒垡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