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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胜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9-24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9-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蔡永胜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644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蔡永胜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擅自倾倒危险废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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