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住建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及本市、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科创宝山、开放宝山、生态宝山、幸福宝山”的发展目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等中心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 压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内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法治事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作用,引导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干部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2. 健全工作机制。我委注重从制度层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内部法治工作体系。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法治工作月度调度和季度通报机制,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优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修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扩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争议解决的广度和深度,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文件12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5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案件会商、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加强协作。
3. 深化法治教育。我委将坚持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核心导向,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条文”向“培育思维”深度转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创新运用线上直播、新媒体平台等载体,积极拓展新媒体普法阵地,利用"上海宝山"官微、建管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以案释法""法治微课堂"等专栏,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长图解读、法律知识问答等新媒体产品40余个,线上普法覆盖人群超10万人次,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有效提升了普法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委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事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实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高频事项在线办理率100%,审批时限平均再压缩15%,全年通过优化流程,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约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切实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为塑造宝山“北转型”新竞争优势提供制度保障。
2. 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工作保障有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项目进展、执法信息等内容,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在行政诉讼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访答复审核、合同审查修改、法律事务咨询及法治专题会议等方面开展了系统性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专业法律支撑。
3. 严格规范执法,优化行业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检查码机制。检查码系统已于5月上线,已根据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规定的检查次数逐步推进检查码的应用,深入贯彻市、区两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规定,全年开展场站检查140家次,覆盖全部设站企业,参与跨部门联合检查14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在重大工程监管中,加强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决策论证,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对照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委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跨部门协同机制仍需加强
在燃气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等机制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二)法治思维与能力的深度融合有待加强
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应对新业态、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创新性,特别是对一线建筑工人的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执法精细化与科技赋能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的使用效能、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深度有待拓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监管的效能需进一步挖掘。
(四)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
传统宣传方式仍占主导,互动式、场景化普法模式探索不够,普法精准性和吸引力有待提升。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宝山“北转型”战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法治建设再强化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强化组织领导上再下功夫,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发挥委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法治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营商环境再优化
对标最高标准,持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推广惠企创新举措,加强产权保护,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扩大“一网通办”覆盖范围,全面推广“开工水电通”等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智慧监管再突破
积极融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预警、非现场监管等场景的应用,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建筑市场、燃气安全、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监管,提升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法治宣传再创新
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推动普法由单向灌输向互动式、场景化转变,线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出“以案释法”系列动画、工程建设法律知识问答直播等鲜活内容,提升普法的趣味性与到达率。线下,在建筑工地、审批大厅设立法治角,结合真实案例举办模拟听证会、VR安全施工体验等活动,使法律法规从“纸面”走入“身边”,提升普法感染力和实效性。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