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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宝山工业园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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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2-30
  • 发文字号: 宝工园管〔2022〕22号
  • 发文日期: 2022-12-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工业园区

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宝山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领导同意,园区安委会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2022年宝山工业园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1214

 

2022年宝山工业园区

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2022年宝山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园区管委会决定从202212月开始至20233月底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和本区的具体举措,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出实招、出硬招、出新招,全面排查各类城市风险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园区人民欢度元旦春节以及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排查整治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八个巩固提升,立足冬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对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只要涉及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安全运行的重要行业领域都要拉网式排查一遍,实现全覆盖。具体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

(二)消防领域:重点组织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上报区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年底前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

(三)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强化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打击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违法零售店(点)情况等。

(四)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情况,大风蓝色预警期间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等。

(五)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氧气、乙炔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

(六)钢卷开平等工贸领域:重点排查抓好前期对钢卷开平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整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情况等。

(七)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涉及燃气使用单位、企业食堂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完善辖区燃气使用单位、企业食堂基础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切实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等。

三、排查整治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从202212月开始至20233月底结束,集中利用4个月时间,全面彻底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把企业全面自查、专项监督检查、政府综合督查贯穿专项排查整治全过程。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专项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排查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闭环销号管理。

(二)专项监督检查。园区安全监管部门结合企业隐患自查情况,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责任链条不空一岗、不落一人。特别是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对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企业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亲力亲为、靠前协调,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抓紧梳理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建立清单,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健全承包发包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保障责任,切实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企业要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企业既要负责排查本行业领域隐患问题,同时督促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收集、汇总、统计、上报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针对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报送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作成效。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检查实效,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严防疫情风险,确保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四)强化制度保障。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巡查。每周通过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上账,全面摸清域内隐患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每月向区安委会报送一批较大事故隐患企业,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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