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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2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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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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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宝府办〔20126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2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2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按照《2012年上海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宝山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好、民生保障好、社会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生态改善好的总体要求,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加强四个政府建设、落实两高一少目标服务。

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

(一)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本市和本区关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积极推进三农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药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三)围绕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开展审批事项清理,优化审批程序;推进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同步开展电子监察,强化实时监控。

(二)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依法规范职权,优化权力结构,全面实施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制度,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

(三)扩大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四)加快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实施评标专家语音通知、评标现场电子监控系统,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及监管等各个环节做到程序严密、公开透明。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认真落实《2012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公开的规定,围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审计公开运行机制,依法推进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重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部分单位的预算执行单项审计结果公开。

(二)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逐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运用政府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社会评议和监督保障机制。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问责工作规则,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一)推进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政府性基金总预算和总决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预决算情况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将政府预决算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细化到级科目。

(二)推进区级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各区级部门均要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公务车辆、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各镇要切实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各镇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参照区级做法,做到年内基本同步。

(三)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项目。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严格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等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二)总结推广办事公开标准化经验,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三)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

六、加强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一)按照本市要求推进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纳入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重点推进涉及产业项目落地、市场准入、建设工程等方面的审批集中,做到应进必进,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着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积极推进各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加强街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在基层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规范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建设,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推动行政村为农服务信息系统应用。

七、加强检查评估,完善体制、机制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政府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强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配套制度,将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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