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周西印刷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执法134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市宝山区周西印刷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133423138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戴豪 |
处罚事由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市宝山区周西印刷厂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9日 |
办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0109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5-01-0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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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1-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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