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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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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3-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式如下:

经自查,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宝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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