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其他类别(内容)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是否公示 | 信息事项 |
上海骏利(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000132242896M | 张利伟 | 252022000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 上海骏利(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其行为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罚款 | 上海骏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宝山区长江西路748号从事改扩建项目(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 | 2022/1/27 | 2099/12/31 | 2027/1/27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是 |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